我读书时候叫做教导处,现在一般中学都叫作政教处,主要是做学生德育工作的。
对一个犯错的中学生,一般的的教育过程是这样的:起先是班主任找了谈话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。不行,那就请来家长,和班主任一起对其教育、开导,不排除恐吓。我曾见到一学生家长对他恶狠狠地儿子说:“看我回去不打断你的腿!”一边的班主任看着学生则很是得意,似乎在说,“小样,整你还不容易?”
由班主任处理的事情,是民间的,一般都是小事,迟到、早退、不交作业、不认真听讲、牵女孩子小手······等等,这还没有恶性到要到政教处的地步。要是你打架、作弊、翻人比黄花瘦墙等等,就要到政教处了。这是官方处理,一般是警告,记过,记大过,开除。这么多年我没见过开除学生的。
我们读书那会儿,开除的学生可多了,该开除的就开除,那时候,能上大学的,没几个人。开除就开除了,早点走上社会而已,至少学校里环境好了。但这样,所谓“社会上混的”就多了。那时的孩子,一般分为学生、“社会上的”,还有一些是和“社会上的”很要好的“半社会的”。
而现在,一是因为学生就是学费,经济不能丢;而是因为大多学生能上大学,再差的也能上个大学了,一个学生就是一个指标数字,数字不能丢,所以一般都不会开除学生。要是这学生实在不像话了,政教处也会把他父母叫来,一起训话。然后说“开除了!这学生,只能开除了!”家长自然要求情啊,好说歹说,政教处的开恩了,“这样吧,你们先把他(她)带回家去,写个检讨,在家呆一段时间反思反思,想明白了再来学校吧!”这样,最大的问题学生就处理好了。过段时间,家长打电话来了,问,孩子可以来学校上课了吗?回答,来吧,来了好好读书。还有的,回家前就说好的,回家呆多少时间,再回来。
那些要如此处理的学生,大多的厌学的,知道自己不会被开除,犯点错,让你回家,不用读书了,据我所知,很多这样的孩子是很愿意回家反思的。
今天,政教处来电话了:伊拉克,你的检讨不错,可以回学校读书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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